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GZ20200052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文化艺术品 | 转让底价(元) | 81450 |
挂牌日期 | 2020-08-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08-2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济南万通艺术品鉴定估价中心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03月14日 |
评估结果 | 90500元 | 备案单位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8-12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处置资产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鲁南分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标的展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到指定地点查验标的,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3、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移交手续,自行承担标的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 4、其它重大事项见编号为:WTJ2019-003的《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枣庄市高新区光源路77号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266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