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CQ2022-70-2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枣庄王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鲁D9L613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 | 转让底价 | 0.3846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2年7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22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6-22 |
评估结果 | 0.3846万元 | 备案单位 | 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年7月18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到期撤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本次处置的资产分两个标的。鲁D0L902帕萨特牌小型轿车,规格型号为SVW7183SJD,原车购置日期2011年6月,已行驶里程298472公里。 3、鲁D9L613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规格型号为QL10408EWR1,原车购置日期2011年1月,已行驶里程96352公里。 4、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标的查看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632-8832666。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旭资评报字【2022】第3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额为50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枣庄王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 | 枣庄市滕州级索镇 | ||
法定代表人 | 刘敬琳 | 注册资本 | 叁仟万元整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266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