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
枣庄庐山水泥厂废旧生产线及附属设施处置项目
2019-06-04 11:38:00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20190010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枣庄庐山水泥废旧生产线及附属设施处置项目 转让底价(万元) 288782.72元
挂牌日期 2019年6月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9年6月25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光明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9日
评估结果 288782.72元 备案单位 山亭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土地证号   地址  
土地面积   土地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规划用途   目前用途  
详细信息  
·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19年6月4日
挂牌公告期 1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
3、本标的拆除过程中,现场人员安全、管理等事宜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并在《资产交易合同》中另行约定。
4、其他重大事项及标的清单详见鲁光明会审鉴字(2019)第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5、保留14座生料、原料仓。
6、低压变电站西部粉磨站用电缆高架桥在拆除其他材料时,请有效躲避,不允许破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枣庄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格的10%计算交纳)。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果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所有款项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转让标的交割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身或聘请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施工资质要求,并依法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转让标的拆除施工进行管理。
9、转让标的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8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枣庄庐山水泥厂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
法定代表人 张开喜 注册资本(万元) 17290000元
机构类型 国有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0632-8836876
·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种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lncqjy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