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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拟拆除并处置粉煤炉建设用地附属固定资产
2021-07-05 15:39:00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10505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拟拆除并处置粉煤炉建设用地附属固定资产 转让底价(万元) 840.8万元
挂牌日期 2021-07-02 挂牌截止日期 2021-07-15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04月30日
评估结果 840.8万元 备案单位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年 07月 02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拟拆除并处置粉煤炉建设用地附属固定资产。主要设备设施详见《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拟拆除并处置粉煤炉建设用地附属固定资产公开挂牌的说明》(详见附件)。 3、甲醇控制室等5 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30 项机器设备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详见《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拟拆除并处置粉煤炉建设用地附属固定资产公开挂牌的说明》(详见附件)。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本次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图纸资料不完整,仅提供设备现有的部分随机资料。 6、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8、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11-0014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11-0015号评估报告。 9、标的查看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632-8832666。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产拆除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编制转让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方案得到认可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安全协议》(详见附件)、《资产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提交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划款通知》。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果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所有款项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该资产包区域内全部标的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装卸、运输所需器具与机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身或聘请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化工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税。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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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
法定代表人 刘强 注册资本(万元) 504069.09万元
机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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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2-883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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