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CQ2022-42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滕州市官桥镇洪林村南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西段)卸载石料1包 | 转让底价 | 27元/吨 |
挂牌日期 | 2022-4-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4-28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德辉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4月19日 |
评估结果 | 25.5元/吨 | 备案单位 | 滕州市政府、滕州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4-24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的位于官桥镇洪林村,挂牌单价为27元/吨,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该标的1包为3.7万吨,2包为10万吨。该标的加价幅度为0.1元/吨。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在资产交割后,因运输、环保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运输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632-8832666。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德辉通评报字(2022)第004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2、转让方负责破碎及装载,受让方负责运输。购买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以及转让方制定的相关准则,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购买方全部承担。 3、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标的1包约为3.7万吨,2包约为10万吨,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起1包15日内将标的物运出,2包30日内将标的物运出(因天气、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出货日期),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物没有按时运出,按剩余标的物价值1%/天缴纳占地费。 5、转让方根据挂牌公告要求,在公告约定期限内制定发货计划,购买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购买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石料外运停滞,被催告后两日内仍处于停滞状态,则视为购买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依据违约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并解除买卖关系,剩余石料另行挂牌出售。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沙石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需提供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环评报告、安评报告,提供的相关手续中生产原材料具备石材(毛石、石料)生产加工。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2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滕州市官桥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官桥镇驻地府前路66号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266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