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GZ2022-92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文化馆所属市中区文化路铁道口路南西向门市房8间房屋三年期租赁权 | 转让底价 | 14.31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2年7月2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29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4月24日 |
评估结果 | 47695.68元/年 | 备案单位 | 枣庄市财政局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年7月21日 |
挂牌公告期 | 7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挂牌公告期7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到期撤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的位于市中区文化路铁道口路南,租赁房产面积约165.61平方,受让方需明确了解该房产租期为三年,租金按年收取,3年期挂牌底价为14.31万元。转让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转让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 2、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房屋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3、资产清单详见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枣盛德评报字(2022)第22号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需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因该房产位于居民区内,不得扰民,不得经营娱乐、餐饮行业,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只拥有转让标的的使用权,合同终止后,承租方不得拆除或者变卖原设施、设备,且应保持完好,并将设施、设备恢复至转让标的交付时状态,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如未能及时搬离租赁房屋及承租方添附物视为无主财产,由出租方处置。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6、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额为4.2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枣庄市文化馆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 | 枣庄市薛城区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2-883687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ncqjy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