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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区公安分局所属公务车处置
2021-05-25 16: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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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GZ20210012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区公安分局所属公务车处置 转让底价 7740元
挂牌日期 2021年5月2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6月 7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枣庄市盛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1年4月15日
评估结果 7740元 备案单位 枣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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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年5月25日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人要求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后方可报名参拍,意向受让方不到现场看车的,报名即视为同意按现状竞买,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理由退车或要求赔偿。
2、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资产重大事项详见枣盛德评报字2021第009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报名保证金3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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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区公安分局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薛城区中和路999号
机构类型 机关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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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种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2-8836876
交易机构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lncqj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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