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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看守所所属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仓库用房一年期租赁
2021-12-30 1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GZ20210091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枣庄市看守所所属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仓库用房一年期租赁 转让底价 800002.60元
挂牌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1月13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北京宁邦鸿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1月10日
评估结果 800002.60元 备案单位 枣庄市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到期撤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的位于枣庄市市看守所大门外西100米、刘岭路路北,车库建筑面积72平方米,看守所闲置用房建筑面积657.53平方米,院内土地面积4070.47平方米。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转让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
2、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所有费用,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大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大地评(咨)字(2021)第09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要求必须爱护出租房屋内各种设施,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室内水电设施,不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不得实施其他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需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4、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额为24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枣庄市看守所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刘岭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机构类型 机关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lncqj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