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年12月5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挂牌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购买权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刘庄水库位于山城街道花泉居委会,始建于73年10月,集水面积达0.8km2,总库容14.7万m3,兴利库容8.7万m3,调洪库容5.1万m3,总投资达12万元,该库坝型为均质坝,坝基防渗采用截水槽式,坝顶高程282.5m,最大坝高为15.4m,坝长170m,该库放水洞为卧管式,孔径0.3m,其放水洞最大放水流量为0.137m3/S,该库溢洪道为卧管式,底宽4m,底高程280.5m,最大泄量达37.7m3/s,该库洪水标准设计100年,校核300年,实际50年,该库下游影响公路1km,城镇0.5km,人口1.2万人,耕地900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收取方案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